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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18]

各学院、各相关教师: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老师们仔细阅读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申报。具体需注意的事项包括:

一、奖项设置和候选人条件

第十届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设名家奖两个,奖金20万元/个;青年才俊奖五个,奖金5万元/个;特别贡献奖五个,奖金5万元/个。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候选人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二条。

(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候选人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第三章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

(三)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条件见本通知附件1第三章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

(四)本通知附件1第十一条第7目和第十六条第7目详细目录见本通知附件6。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人按“填表须知”的要求选择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申报及评审表》《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申报及评审表》《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申报及评审表》(纸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并填写《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青年才俊奖提供不超过5项个人历年代表性成果(第一完成人),特别贡献奖提供不超过3项个人和团队历年关于内蒙古研究的代表性成果。

3.成果须为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或者被采纳的调研报告。其中著作类成果原件两份;论文类、调研报告类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论文复印件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调研报告类成果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涉及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文类成果论文需附全文翻译一份,著作需附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简介一份。

4.《申报及评审表》所填写的个人科研项目、学术荣誉、学术任职及其他方面的情况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统一左侧装订成册,加做蓝色云纹纸封面及目录。

6.报送时间: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马少薇 15048369940

地址:盛乐校区行政楼116

邮箱:20190019@im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