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相关学院: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申报受理时限截止8月22日。
申请建站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建设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填写申报书(详情请登录科技厅官网(http://www.nmkjt.gov.cn/表格下载/院士工作站/,下载《管理办法》及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申报单位执照复印件、单位简介与入站院士专家团队简介各一份;与院士专家团队签约协议书(协议书应有入站院士签字和院士所在单位签章)一份。8月22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送到科技处406室,联系电话:4392312。
申请建站单位需具备5个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建站主体本身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工作站从事研发人员总数达到15人以上;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任务已顺利开展一年以上;引进院士专家的研究方向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与当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引领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建站主体及归口管理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三年内对工作站投入资金超过100万元,并已形成较完善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