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为了保障选题质量,增强选题科学性、针对性、实践性,研究和解决自治区的重大现实问题,充分发挥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导向与引领作用,现面向全区社会科学界公开征集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精神,把握好我区发展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及内涵和深刻变化,深入研究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面临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着眼于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发展战略需求,提出相应选题。
二、选题要求
1.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把握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间的交叉与渗透,能够推出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社科成果。
2.注重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解决自治区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3. 重点结合自治区特色和发展趋势,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下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社会科学选题。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课题、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2015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重复。
三、选题征集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0日止。
四、选题报送方式
联系人:金良 邬友
电话:0471-4392311
附件:
科技处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