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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12-31]
各学院、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现已发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注意事项
各单位负责人(院长、分管科研院长)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动员广大教师进行申报;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材料审查和报送工作。
学院领导参考以下提示做好统筹规划,合理部署研究力量: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请具有一定研究实力的单位凝练研究方向,提供选题论证,相关通知(《关于征集2016年度基础类和跨学科类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已发布在信息门户“最新公告栏”内,同时发布在科技处网页上。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与一般项目相同,已承担并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单位,统筹力量,合力攻关。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各学院认真动员,通知到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做好申报工作。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资助率逐年增加,获准项目中讲师职称、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一定比例。请各单位鼓励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论证内容论证把关,提高申请书质量。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全年申报,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该项目资助率较高,鼓励有研究基础的在职教师、退休教师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足于学术层面,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相关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该项目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外语相关学科的老师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每年7-8月份申报)。
 
 
二、申报人注意事项
申报人要认真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等相关文件,了解《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严格按照要求申报,规范填写《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与课题组成员充分研讨选题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设计水平。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8.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9.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1.2016年1月15日前,各单位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会,并向科技处报送动员会相关材料。
2. 申报受理日期:2016年2月26、27日集中受理;寒假期间各单位组织专家对该学院的申请书进行论证修改。
3.提交材料:《申请书》7份,《活页》7份(申请书、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kjc2311@126.com(邮件标题:申请人名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障我校申请项目能够按时参加全区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筛会,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申报者组成课题组申报,务必征询课题组成员意见。《申请书》应由课题课题组成员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填写申请书应当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写< 数据表>注意事项》和《申请书》(2015年12月版)及《活页》中的脚注要求,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避免出现形式上错误。
4.经费预算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重点项目35万,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
联 系 人:金良 邬友
联系电话:4392311
电子邮箱: kjc2311@126.com
附件:
 
科技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