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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结项鉴定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5-09-18]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内蒙民委2014年度立项项目已启动集中结项工作,相现将《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结项鉴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办理结项事宜。

联系人:金良、邬友

联系电话:4392311

科技处

2015.9.18


 

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结项鉴定的通知

各盟市民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014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集中结项工作正式启动,请有关单位按照《蒙古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按项目计划要求2015年9月30日以前应结项鉴定的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包括委托类项目)。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组织本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

2、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审核结项鉴定材料,并将《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2014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以及相关成果材料(各3份)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民委蒙古语文科研管理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mgybzy@163.com,文件包名格式统一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自治区民委网站(http://www.nmgmzw.gov.cn/)提供相关文件和表格的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民委蒙古语文科研管理处 阿荣塔娜、青林

联系电话:0471-6944540(传真)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301室

邮编: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

 

 

附件:
temp_15091814515154.rar(结题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