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09-2011年度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09-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附件1)。
二、验收方式和程序
(一)验收方式:采用会议汇报答辩方式进行。
(二)验收程序:
1.验收会前,入选者需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2)一式8份,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和经费决算后,向我厅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材料。
2.验收会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汇报内容包括:师德学风建设、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与社会服务、个人发展规划。
3.自行打印《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验收打分表》(附件3)一式8份。
4.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总结》(附件4)一份。
上述材料须在2015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wuyou@imnu.edu.cn。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www.nmgov.edu.cn/“政务信息公开”栏下载。
三、验收时间
材料受理后3周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邬友
联系电话: 4392311
附件:
1. 2009年度-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名单2009-2011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名单(内蒙古).doc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新世纪优秀人才总结报告.doc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验收打分表新世纪打分表.doc
4.“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总结新世纪优秀人才工作总结.doc
科技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