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2015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基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学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置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两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1、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前期培育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我校教师作为首席科学家或牵头单位的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内蒙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内蒙自然基金杰出青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研发重大专项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具有探索性、前瞻性、竞争性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①恪守科学道德和诚实守信原则,学风端正,有足够时间保证;学术思想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②能够组建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凝练的研究方向;《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中对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在40岁以下,本次申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③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④能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提出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和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资助额度预计每项5 - 8万元。
2、一般项目
为了能够更好地提升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形成稳固的科研团队,培养科学研究后备力量,今年继续设立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资助额度预计每项0.5-0.8万元。
二、申报评审:
1、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采取现场答辩,一般项目采取匿名评审方式。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一般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A、B两个表格)(见附件2),B表为匿名评审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请者相关信息。提交纸质申请书A表1份,B表5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5月15日
联系人:金良 邬友
联系地址:科技处计划科(行政楼401室)
联系电话:4392311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处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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