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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

    [日期:2014-07-01]

各有关单位、有关教师:

    第九届内蒙古自然科学学术年会通知已经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有关人员积极参加。

科技处联系人:咏梅、苏玉明、白通拉嘎

联系电话:4392315,4393152,4392312

E-mail:suyuming@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关于举办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

 

各盟市党委组织部、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精神,为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内蒙古科协“十百千万”工程,以加强学术交流,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为目标,以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启迪创新思维、引领学科发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今年8月份共同举办“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创新与产业升级

  二、年会内容

  (一)开幕式及大会报告会

  开幕式拟邀请国内外知名科学家作年会的主题报告;大会报告拟邀请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围绕年会主题及前沿、热点科技问题作特邀报告。

  (二)学术交流

  拟设若干学科分会场,分会场主要邀请和组织学科前沿领域的区内外一线专家出席,围绕学科发展中前沿交叉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由内蒙古科协所属全区学会申请承办并负责组织,鼓励联合承办。

  (三)科普活动

  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年度主题和年会主题,结合自治区公众、社会和科技需求,充分发挥各级学会的地域特点和优势,面向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科普活动。

  (四)专题论坛和院士专家座谈会

  围绕自治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专题论坛。论坛以促进科学决策为目标,会前组织专家深入调研,为经济社会有关工作提供决策建议。论坛由有关部门与自治区科协负责组织。

  根据举办地和有关部门需要,拟举办其它科技论坛。

  三、年会时间、地点

  (一)年会时间:2014年8月

  (二)地点:待定

  四、年会规模与形式

  本次年会设1个主会场、20个左右学科分会场。主会场人数控制在500人以内,分会场规模控制在100人以内。

  五、年会组织机构

  年会成立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委员会、论文评审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蒙古科协学会工作部。

  六、征文内容

  以创新与产业升级为核心,突出以下内容:自然科学研究进展、成果创新;学术交流形式与机制创新;科学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等。

  七、论文格式

  1、题目:黑体三号居中;作者:宋体四号居中;工作单位、邮编:宋体小五号居中;

  2、“摘要:”、“关键词:”为黑体小五加粗;其内容为宋体小五;关键词3—5个;这两个段落左右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3、正文部分,一级标题(如1,2,3…)为黑体小四,二级三级标题(如1.1,1.2,1.1.1,1.1.2…)为黑体五号,……;正文为宋体五号;

  4、表结构为三线式,宋体小五号,表注在上、表在下,都放到无色边框的文本框内;

  5、图注在下图在上,宋体小五号,都放到无色边框的文本框内;

  6、公式采用Office Word中Microsoft公式编辑,编号右对齐;

  7、“参考文献:”为黑体五号,文献用宋体小五列出;“作者简介:”为黑体五号加粗;简介内容为五号宋体,字数控制在100字之内;

  8、文章用Microsoft Office Word编写,页面边距为:上下2.54厘米,左右3.17厘米,应限制在5页(或5千字)以内。如稿件不清或文章篇幅超长,文集编辑者有权删改;

  9、文中所用计量单位,一律按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并用英文书写,如Km²,Kg²等。面积请勿用“亩”表示,而要换算为hm²(公顷)。文中年代、年月日、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0、作者以蒙古文或汉文两种文字撰写学术论文。

  八、论文征集

  1、各盟市党委组织部、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企业科协为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组织推荐单位;

  2、论文的征集、初审和推荐工作,由各组团单位负责。请各组团单位向有关广大科技工作者转发年会通知,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撰写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报名参会;

  3、各组团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在论文报名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无评审意见和公章不予受理),填写论文登记表后将审定推荐的论文清样稿、论文报名表及论文登记表(各单位注意留存)各一份于2014年7月15日前邮寄至内蒙古科协学会部,同时发送论文电子版(没有电子版的论文不予刊登)。请各组团单位务必统一报送论文纸质和电子材料,没有电子版和单独报送的自治区科协学会部概不受理。

  九、其它事项

  1、学术年会征集的论文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评选出一、二、三等优秀论文,颁发相应的论文等级证书,并作为今后论文作者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参考条件;

  2、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入选的论文,组委会将按照组团单位告知论文作者,未入选的论文稿件一律不退;

  3、本届学术年会获奖论文将出版《创新与产业升级》—第九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

  4、请严格按照论文格式要求撰写,不符合者不予收录;

  5、本届年会设优秀组织奖。根据组团单位、分会场承办单位在本届年会中的工作业绩评选优秀组织奖;

  6、本通知及年会相关通知将公布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协网(www.nmgzkj.com),请作者及组团单位随时留意。

 

  中共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23日       

  (联系人:田蕾;电话:(0471)6289941;传真:(0471)6289940;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科协学会部;邮编:010020;E-mail:nmgkxxhb@163.com)(编辑:晟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