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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

    [日期:2014-04-16]

 

各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重大、杰出青年基金、面上和博士基金项目。

(二)2011年之前立项、未在计划规定时限结题验收的基金项目。

(三)2012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项目,亦可申请结题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后附。

二、结题验收方式

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分别采取学科组集中评审结题与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进行。

(一)学科组集中评审结题

面上、博士基金项目采取学科组集中评审结题形式。

(二)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

重大、杰出青年基金、开放课题以及院士引进资金项目采取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结题报告

    各类结题验收项目均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2014年版本)》(以下简称结题报告)。要求绩效评估的项目还需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报告)。

(二)学科组集中评审结题项目需准备的附件材料(面上、博士基金项目)

1、论文、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三)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项目需准备的附件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3份(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下载);

2、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3、查新报告原件;

4、论文、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5、会议验收汇报材料(PPT半小时)。

四、结题报告撰写和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的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注重对所研究内容的深入分析和总结,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网(http://nsbr.nmkjt.gov.cn)下载撰写结题报告(绩效自评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电子文档提交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双面打印最终版本的结题报告,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及相关附件原件或复印件。

(二)未标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无投稿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不要列入结题报告。

(三)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员使用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上传。

(四)项目承担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结题报告及附件的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打印结题验收项目清单,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五)为减少重复多次盖章,2014版本结题报告中取消“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盖章栏,项目承担单位在结题验收项目清单上(见附件2)加盖公章,视为对结题验收材料审核通过。

五、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学科组集中评审项目的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电子文档于2014年5月10-13日网络上传,纸质材料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送内蒙古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项目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可在验收会议的时间确定前上传和报送。

六、联系人

 

联系人:邬友

电话:4392311

邮箱:wuyou@imnu.edu.cn

 

附件 1. 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2014新版)

         
temp_14050414509680.zip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