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文件规定,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草原英才”引进人员1人、培养人员3-5人。已被认定为自治区“草原英才“人选的人员不能再推荐。
二、材料
1、申报人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填写“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草原英才”工程培养(或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2,3)。
2、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3、电子文档:光盘一份
三、报送
时间:1、请各推荐单位于2013年9月22日前,先报送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职称、学院等)电子文档;2、申报表等纸质材料于2013年9月26日前报送。
地点:科技处406室
联系电话:4392312
电子信箱:
btlg@imnu.edu.cn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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