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12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工作即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在2012年度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2011年版)所列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专利,成果转让,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成果,被转载收录成果,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
2、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由科技处计划科统一审核提供。
3、成果署名单位第一为“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方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须提供真实、清楚、完整的成果及佐证材料。SCI收录证明材料须注明:被SCI核心版或SCI-E(SCI扩展版)收录。
2、申请教师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所在学院汇总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度发表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和《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度省部级以上获奖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uyuming@imnu.edu.cn (标明邮件主题),同时提交纸质表格一份,报奖成果、检索证明复印件各两份。
申报材料按照申请表——论文成果复印件(按照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封底顺序编排)——佐证材料复印件顺序统一左侧装订,提交一式两份。
3、蒙文及外文成果须将题目译成中文。
4、蒙文论文专指《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内蒙古大学学报》、《内蒙古社会科学》哲社蒙文版及《中国蒙古学》上发表的论文。
5、报奖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三、申报时间:2013年10月28日——10月30日
地点:行政楼407
附件材料下载:
temp_13102311081923.rar
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