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2008年立项的教育厅产学研结合项目及哲学社会科学攻关项目现集中验收,请按教育厅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电子版发送邮箱wuyou@imnu.educn
联系电话:4392311
关于做好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项目、哲学社会科学攻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内教技函〔2013〕4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简称《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08年度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攻关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8年度教育厅批准立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攻关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
2013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安排
1.本次项目验收共分3个小组(见附件2)。
2.项目负责人总结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提交《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及其附件(附件3)。
3.提供项目研究所获论文、专利、专著等成果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该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4.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清单,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5.教育厅组织专家召开现场验收答辩会,形成验收意见。
6.根据专家组意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验收结果。
其中以上2、3、4项材料由被验收单位于2013年11月5日前统一报送我厅科技处,每套材料一式六份。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我厅网站(http://www.nmgov.edu.cn)下载。
联系人:刘相飞
联系电话:0471-2856504
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010011
附件:1.验收项目一览表
2.验收项目分组表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2012年版)
附件下载:temp_13110510034451.rar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