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建设期满的各类创新平台进行评估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7年、2009年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附件1)。
二、验收时间
201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程序
1.依托高校应总结创新平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提交《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
2.教育厅组织专家召开现场验收答辩会,形成验收意见。
3.根据专家组意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验收结果。
四、准备工作
1.接受验收的各类创新平台须提供“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备查。
2.要认真组织编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于2013年7月4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科技处406室。
联系人:白通拉嘎
联系电话:0471-4392312
电子邮箱:btlg@imnu.edu.cn
附件:1. 验收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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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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