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科院兰州分院关于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兰发人字[2013]21号)的要求,我区“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西部,有为西部地区的发展而拼搏奉献的精神,在科学研究中有较好的积累和扎实的基础,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于副高级职称岗位。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需具有5人以上的科研团组且具有合理的年龄、专业等结构。
5.申报项目要有中科院有关科研人员参加,评审答辩项目简表中要加盖合作者个人所在单位(中科院)公章认可。
二、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1.申请者的科研经历、学术水平,承担和参与国家或地方项目情况。
2.申请的科研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意义及可行性,优先支持直接为西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课题和任务。
三、申报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5份。
2.《2013年度“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A3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5份。
3.申请项目检索查新报告一式一份(A4纸张)。
4.代表性论文或报告一式一份(A4纸张)。
5.申请单位及地方有关部门匹配项目经费的证明一式一份。
6.项目答辩PPT(10分钟)。
7. 各单位每个项目申报中科院资助经费按照不超过10万元预算。申请单位匹配项目经费额度不得低于中科院资助经费额度的20%。
四、申报数量、时间及地点
1.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审后,选择3项报中科院兰州分院。
2.时 间:9月13日前
3.地 点: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史广旭 0471—6282144
邮 箱:shiguangxu1981@163.com
附件:1. 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2. 2013年度“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