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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全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4-16]
各院、所(部)、各单位:
    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我校广大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按时完成国家、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的统计任务,现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按照科研管理系统中对成果的分类进行准确登录。各院部科研秘书将本单位人员登录的成果进行核实后,导出并规范排版,同填录好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同时将表格(附后)电子版发送至:suyuming@imnu.edu.cn
一、成果统计范围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标有ISSN或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译文)。
2、收入学术论文集的论文,要注明论文集的名称和出版社名称。
3、公开出版,有统一书号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和论文集。
4、在省(区)级以上举办的展览会、专业比赛上展出的文学艺术创作成果,以及公开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出版的画册专集等。
5、通过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2012年获得专利的成果。
6、获科研奖励的成果。
7、被《SCI》、《EI》、《CPCI》、《CA》、《MR》、《PA》、《BA》、《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收录的成果。
8、研究报告以及转化成果。
、学术交流统计范围
在国际学术会议、全国学术会议、省(区)学术会议上交流、宣读的学术论文。
三、注意事项
1、登录成果时,请务必按照管理系统相关要求进行登录。
2、每项成果仅限登录1次,重复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得登录。
3、每项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如实填写。如第一完成人不在校,由合作人或单位负责登录。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学研究等各级各类项目产生的成果,在备注栏内注明成果来源。
5、学术成果登录内容填写务求规范、完整、清楚。
6、为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差错、遗漏,请各单位分管领导责成科研秘书认真予以核实上报。
7、科研统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校领导班子考核等事宜,各单位务必按时上报。
联系电话:4393152  4392312
联系人:苏玉明  乌恩都日夫  白通拉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