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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3-05-10]

    为加强社科普及载体建设,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科学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积极性,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决定在全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托文化事业场馆、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
 其申报对象包括: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科普及宣传的机构;自治区级高等院校;自治区级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等);自治区级大中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重视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社科普及基地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并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要有一个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能够安排一定的年度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评比;接受基地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承担对科普工作的参观考察。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凡申报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团体、机构,均可直接向内蒙古社科联提出申请(地处各盟市的申报单位须由盟市社科联或宣传部出具推荐意见),提交申请时要同时提交基地建设方案,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报科技处综合科。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20日。
  联系人:白通拉嘎      联系电话:0471-4392312
      电子邮箱: btlg@imnu.edu.cn

 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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