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老师们仔细阅读文件,依据文件要求,学校鼓励大家结合各自项目的实施情况,适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要求: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严格记录招聘流程,公示招聘结果。全部招聘工作结束需向科技处报备相关材料。
联系人:高艺宁 7383783
科技处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