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类项目指南》,并就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立足区情,以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为导向,以提高研究质量为中心,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实施社科研究创新工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智库建设,推动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依托单位、项目主持人条件必须符合《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详见附件1)的规定,否则不予受理。
2.项目依托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立项公告发布后15日内能提供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依托单位)。
3.项目主持人按照《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类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所列题目进行申报,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研究项目,并实际负责项目研究。
4.本次选题分为三个专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高质量发展智库专项、历史文化专项。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围绕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2)高质量发展智库专项以应用研究为主,研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有充分的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力求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3)历史文化专项围绕内蒙古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基础研究为主,突出地域特色。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1.申请人于2021年1月26日至2月23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请书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3)。
2.下载《申请书》(附件4)填写打印装订(一式六份),申请书要求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于2月23日前送到赛罕校区行政楼406室。
3.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四、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2.项目完成时限以合同为准。
联系人:白通拉嘎、齐勒格日
联系电话:13848514713、188049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