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老师:
现将《关于征集2021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积极参与申报。具体需注意的事项包括:
一、补助类型:交易方后补助
1.购买技术成果。工商注册和纳税所在地均在我区的企事业单位购买技术,以及购买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中介等科技服务的。
2.转让技术成果。工商注册和纳税所在地均在我区的企事业单位转让技术成果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领域。
2.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实施成果转化的,可按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及年度股权实际收益申请后补助。
3.首次申报的技术交易项目应签订技术合同并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签订日期或实际交易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续申报的技术交易项目需提供2020年度交易凭证。
5.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中蒙兽药权、动物疫苗权等技术转让(不包括许可)合同需提交相关权属变更文件。
6.企业的关联方之间进行技术交易不得申请后补助。交易双方中有一方为机关法人的不得申请后补助。卖方同一技术多次转让不重复补助。已获得2020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后补助。
三、申报程序
技术交易后补助通过网上申报。申报前请与马少薇联系,并于3月1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技术合同PDF版本、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PDF版本、实际发生技术交易发票(按时间先后顺序制成一个PDF)、银行汇款凭证(按时间先后顺序制成一个PDF)发送至20190019@imnu.edu.cn
四、联系方式
马少薇7383785、15048369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