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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的公示

    [日期:2021-07-1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内科发基字[2021]7号)相关要求,现对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0710日至20217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社科处提出。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乌恩都日夫

联系电话:0471-4392311 15024988477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行政楼402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数学重点实验室

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化大数据重点实验室

内蒙古自治区运动与健康促进重点实验室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考古重点实验室

 

 科技处

202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