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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9-1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推动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进一步加强青年和共青团发展的理论政策研究,自治区社科联与自治区团委共同设立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由自治区社科联和自治区团委联合发布,为省部级课题,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规定申报和管理。项目拟立项7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3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为10个月,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社科机构和自治区团委系统单位可以申报。项目依托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立项公告发布后15日内能提供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依托单位)。

(二)项目申请人围绕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发展研究项目指南(附件2)所列题目进行申报,只能申报一项。

(三)项目研究应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资料详实、论证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既要在研究意义上有论述,也要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对策上有建议,在实施效果上有论证,能够为推动全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四)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重点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不低于3万字;一般项目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不低于1万字,研究报告不低于2万字。

三、申报材料及接收日期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3)2份、《论证活页》(附件4)7份,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2021929日前,将《申请书》 《论证活页》纸质版报送赛罕校区行政楼402,电子版发送至:2804544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白通拉嘎 0471-43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