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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2021-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1-11-02]

各学院、各有关老师:

现将《内蒙古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2021-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转发给大家,请老师们仔细阅读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申报。具体需注意的事项包括:

一、项目情况

内蒙古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发布2021—2022年度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学者及相关人员申报。本次计划资助10-20项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

、资助方向

针对纪检监察大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技术、知识图谱与自然语言处理、区块链技术+纪检监察等3个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研究课题题目可围绕以下方向,课题题目自拟:

(一)纪检监察大数据技术应用

1.基于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的数据治理技术方法

2.基于大数据的监督贯通技术应用研究

3.基于大数据的小微权力监督和预警技术研究

4.大数据背景下职务犯罪电子证据取证问题研究

(二)知识图谱与自然语言处理

1.自然语言语义理解与纪检监察文书智能写作技术研究

2.基于机器学习的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智能审核技术研究

3.基于知识图谱的案件定性量纪智能辅助技术研究

(三)区块链技术+纪检监察

1.大数据背景下区块链助推精准监督的技术研究

2.职务犯罪案件中虚拟货币电子取证研究

3.基于区块链的政治生态评价协同技术研究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纪检监察干部。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开展研究。

3.申请者原则上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在申报课题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曾发表过高水平研究论文。若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需与符合条件的相关科研人员联合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2.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3.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论文。各类研究成果均需标明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支持项目

五、申请受理

1.课题具体管理办法,请查看《内蒙古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

2.申请课题需与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确定的主要资助方向和研究内容一致,科研目标明确,突出技术方法的前瞻性、原创性和实用性。

3.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内蒙古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交到盛乐校区行政楼11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sdkjclgk@163.com邮件命名“纪检监察大数据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高艺宁   赵敏   7383782

科技处、社科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