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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23]

各相关学院:

现转发《内蒙古自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于11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乌恩都日夫

联系方式:15024988477(微信同号)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