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网站 English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对拟推荐申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的公示

    [日期:2021-12-2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337号)相关要求,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我校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推荐“内蒙古黄河 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上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公示期为20211224日至202112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社科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乌恩都日夫

联系电话:0471-4392311 15024988477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行政楼402



科技处社科处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