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教师:
现将《关于推荐报送国土空间规划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推荐申报。
一、推荐范围
(一)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评审专家库
推荐范围为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相关管理、教学、科研、生产工作的人员。
二、人员条件
(一)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评审专家库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改革决策部署。
2. 坚守科学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 具有深厚的国土空间规划理论、实践经验。
4. 具有较为丰富的规划工作经验。其中:
(1)行政编制人员:需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并有10年以上规划管理工作经验。
(2)企事业单位等人员:需具有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有10年以上规划编制设计、研究、教学等工作经验。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的,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
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以上工作时间自2022年2月1日起回溯计算。
三、报送要求
请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及其他相关学院认真研究推荐,将申请表电子版于2022年3月2日前发送至newkjc@126.com(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规划评审专家+姓名”字样)。
联系方式
推荐申报联系人:肖南,18686005662
附件:国土空间规划评审专家信息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