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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日期:2022-03-01]


各学院、相关老师: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内蒙古)(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科技厅现向各单位征集申报指南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生物与农牧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人口与健康、电子信息、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七个学科领域着力凝练基础研究的重大科学问题。

二、指南建议征集要求

(一)建议人基本条件

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熟悉国家基金委发布的有关规定,具有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优先考虑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现象要求申请人的方向建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联合提出指南方向建议。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指南凝练工作。

(二)指南建议内容有关要求

1. 科学性。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具有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项目重复,且应体现内蒙古的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的竞争力。

2. 规范性。指南建议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技术、产品研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3. 包容性。指南建议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 安全性。指南建议编制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5. 学科代码。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应正确填写2022年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一般不超过2个。

6. 紧密联系产业。指南建议要与自治区着力打造的8大产业集群、12条重点产业链迫切所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密切密切相关。

本次联合基金项目将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 260 万元/项,资助期限 4年。鼓励各单位联合区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提交指南建议。

三、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48日前将指南建议表(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sdkjclgk@163.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赵  敏    15148044611

科技处(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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