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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艺术类高校美育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4-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不断加强和深化美育研究,推动形成自治区学校美育工作新局面,内蒙古艺术学院以“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艺术类高校美育研究中心”为平台,面向全区高校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艺术类高校美育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2类,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优先考虑各学科近年来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中青年骨干力量,特别着眼于培养有科研潜力的新的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有充分前期准备和阶段性成果者,予以优先立项。

三、项目规划和选题

项目规划和选题要积极适应国家、内蒙古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发展性要求,与学科建设相衔接,围绕美育领域的重点及现实问题,突出理论实效,注重成果质量。项目名称可参照《自治区艺术类高校美育研究中心2022年度基地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自行设计。

四、结项形式及要求

项目资助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课题获准立项后,成果形式不予变更。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以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结项,完成时限为1年(不可申请延期结项)。结项成果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受自治区艺术类高校美育研究中心基地项目资助。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要求填写《自治区艺术类高校美育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论证活页》(附件3)。于20225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论证活页》一式两份交赛罕校区行政楼402ciecwhp@im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惠萍

联系电话:15540965388

科技处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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