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现将《关于征集2023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按照要求积极参与申报,具体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 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申报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附件2)规定的申报条件。
2. 首次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应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日期或实际交易完成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3. 续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需提供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交易凭证。
4. 技术交易后补助通过网上申报,申报前请与科技处马少薇联系。并于11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nsdkjccgk@163.com
(1) 申请表(附件1)
(2) 技术合同PDF版本
(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PDF版本
(4) 实际发生技术交易发票(按时间先后顺序制成一个PDF)
(5) 银行汇款凭证(按时间先后顺序制成一个PDF)
5. 详情请阅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206/t20220609_2068972.html
联系人:马少薇 15048369940
王嘉鹏 1538980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