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教师:
现将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为促进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做好咨询论证、绩效评估等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通过单位推荐方式申请入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无学术不端、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遵循业务委托要求的管理规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熟悉国家及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相关政策法规、开放共享运行机制及行业发展动态,从事科研管理、实验室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分析、数据统计分析、仪器设备应用和管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满5年。
4.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二、征集方式
(一)单位推荐
1.申请者应于2023年3月9日前填写《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nsdkjclgk@163.com(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大仪专家”字样)。
2.科技厅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邀请专家入库,建立管理系统专家登陆帐号。
三、专家完善信息
首次申请入库的专家,于4月1日—4月10日,通过手机号码及短信发送的序时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系统 (网址:https://f.nmkjt.org.cn/zjk),按照已报送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情况表》,如实填写从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研究和科技管理工作情况,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提交至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工作。
已在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的专家,登录系统后,只需按照已报送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情况表》,如实填写从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研究和科技管理工作情况,提交至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即新增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席建新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朱叶丹
电 话: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心:0471-6328521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471-6328736
师大科技处:高艺宁,15184726869
肖南,18686005662
附件:1.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推荐表
2.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领域专家情况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