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23年6月10日之前,将《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和《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处科研平台管理科(赛罕校区行政楼402),并将Word 版和PDF电子版材料拷贝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乌恩都日夫
联系方式:15024988477
科技处 社科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