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网站 English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征集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的通知

    [日期:2023-09-26]

各学院、相关教师: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涉及双碳、稀土、煤化工、能源、种业、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老师,认真研读文件,积极对接相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通过盟市,联合企业进行申报。


申报联系人:高艺宁,15184726869

肖南,18686005662

        科技处、社科处

2023年9月26日






关于征集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推动科技创新实现重大突破,带动自治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征集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扣落实“五大任务”,聚焦优势特色领域,围绕自治区重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组织重点企业、创新联合体,凝练重大科技项目需求,为组织实施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提供依据。

二、重点领域

双碳、稀土、煤化工、能源、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种业。(具体技术方向见附件3)

各盟市可产业发展现状,拓展科技需求领域、技术方向,不局限于以上内容。

三、征集要求

1.充分发挥厅盟(市)会商机制,由盟市科技管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等,选定牵头实施单位并研究提出重大科技项目需求。

2.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企业依靠自身科技力量难以解决又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通过需求攻关可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辐射并带动相关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鼓励新学科新技术交叉融合,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3.坚持开放合作,鼓励同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吸引全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来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带动我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提升内蒙古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创新联合体申报,非产学研合作项目一般不予支持。

4.突出目标导向,所提出的需求要明确研发内容,有量化的技术与成果指标,并从问题描述、战略意义、研发内容、带动产业发展、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说明。

5.强化企业投入: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其中工业领域配套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2:1,农业领域不低于1:1。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申请财政经费不超过500万。

四、申报方式

1.由盟市选定牵头申报单位。

2.由牵头申报单位组织编制申报材料,于10月9日18:00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将附件2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涉及盖章的内容请扫描上传)

3.请各盟市科技管理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的项目清单(附件1)反馈至自治区科技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除法定节假日外)详见下表


附件:1.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2.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征集表

3.重点领域技术方向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的部署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度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提供依据,拟围绕双碳、稀土、煤化工、能源、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种业等重点领域,凝练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的函》(内科函〔2023)2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提出本地区、本行业重大科技项目需求,并补充要求如下:

一、补充要求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实际,切实指导各创新主体提出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确保项目需求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并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的函》(内科函〔2023〕265号)中的附件2,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

经市科技局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审定,明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需求后,通知牵头申报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编制申报材料。

二、上报时间

(一)各创新主体务必于9月27日前将《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需求征集表》反馈至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务必于9月28日前将汇总后的项目需求反馈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