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现将《关于征集2023年度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积极参与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0日
二、征集案例条件
征集案例包括: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工作要求,在教育领域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的经验做法;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推出的典型性、创造性、引领性改革举措;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机制创新解决堵点卡点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征集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真实性 案例所述做法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工作成果和实践经验,不得虚构和杜撰。
(二)严谨性 案例要求逻辑严谨,表述规范准确、重点突出明了,所反映经验成果要有具体数据和详实事例支撑。
(三)创新性 案例相关改革举措要特色鲜明,在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有创新、有探索、有突破,能展示改革创新、敢想敢试的新面貌。
(四)实效性 案例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方法可行、成效显著。
(五)典型性 案例应当具备代表性,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借鉴推广意义。注重选送受到中央或自治区领导批示,得到中央和国家部委肯定或作为典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案例材料填写要求
(一)各申报人须填写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撰写案例情况主要包括改革背景、主要举措、取得成效、启示意义等四部分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二)案例情况需真实客观、准确清晰、文字简练,正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可结合实际提供案例相关文件、照片影像、媒体报道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请各申报人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发送邮箱至nsdkjccgk@163.com。
附件 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
联系人:马少薇15048369940 王嘉鹏15389806327
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40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