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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民族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12]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推动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走深走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启动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和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共发布42个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项1个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向、项目类别、申报条件、研究成果、课题选题等相关要求,详见《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项目主持人和申报单位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四、项目主持人填写《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于2024126日报送至赛罕校区行政楼403室。

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件)及《申报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iecwhp@imnu.edu.cn,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份+姓名+课题名称)。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立项后,将在自治区民委机关网站公示立项名单、发布立项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惠萍1554096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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