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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05]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20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高等教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加强我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

(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教育厅要求,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创新团队发展项目”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没有可不申报,鼓励4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创新团队,由科技处统计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限额推荐。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限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鼓励跨学科、跨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项目的申报、实施请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4、5)

申报条件

(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科研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报当年1月1日

3.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对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在技术研发与产业创新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关键技术突破,并创造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由多名科研人员以科学技术创新为目的而组成的研究性群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2.带头人一般应是学校在编在岗科研教学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创新团队依托的学科应是国家一流学科或自治区一流拔尖学科、一流拔尖培育学科、一流建设学科。依托的创新平台应是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创新平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

4.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其他要求

1.已获得“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资助,但资助期限后未按要求完成验收的,所在学校不参加本次申报;

2.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等计划支持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本项目;

3.在研“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4.已获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项目”、“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5.已承担“一流学科科研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二)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办法,网址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青年科技英才、创新团队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6),分为“申请者项目申报”和“学校审核”两个流程,进行规范操作,系统登录时使用的教师个人标识码可通过人事系统查询。

(三)各学院负责申报项目审核内容应包括:申报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及师德学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由申请人在承诺书第一页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后报科技处(承诺书见附件2、3),科技处统一盖章返还,再由申请人将承诺书上传到系统,以上操作请各单位收齐后统一到科技处盖章。

(四)各单位请于8月12日将加盖本单位公的《2025年度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计划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佐证材料送至科技处404电子版发送至nsdkjclgk@163.com邮箱。佐证材料包括:高质量论文、发明专利、出版专著主持的科研项目(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经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通知方可网上填报申报书,网上填报日期截止到91日,逾期科技处不予审核

(五)系统填报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需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从系统中导出),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承诺书有公章请彩色打印。以上纸质材料由各处级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科技处,同时压缩打包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nsdkjclgk@163.com,不受理个人申请。如有涉密材料,应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和申报的老师要对的申请书填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提交。系统上报后仍出现相关问题的,教育厅不再退回修改,按不通过处理。

联系人:高艺宁 联系电话:1518472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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