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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1]

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现将《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按照要求积极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 提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12月10日24时。

2.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分为专家和单位提名,如有专家提名,请提前告知。

3. 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须于2024年11月11日前在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办理成果登记。

具体登记方法见http://kjc.imnu.edu.cn/info/1019/2162.htm,11月1日前提交,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学校科研处负责办理盖章并反馈给报奖教师。

4. 账号获取及填报地址:请于11月11日联系学校科研处获取账号,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访问地址:https://f.nmkjt.org.cn/kjjl)进行填报。

5. 公示:提名项目均需在提名者和被提名者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学校拟于2024年11月25日-29日进行集中公示,请于11月22日前将公示内容发送至nsdkjccgk@163.com,命名为“自治区科技奖公示-奖种-项目名称”。

(2)参与我校牵头项目的其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请在完成公示后将公示情况于11月29日发送至nsdkjccgk@163.com,命名为“自治区科技奖参与项目公示-奖种-项目名称”。

(3)公示内容及要求:特别贡献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联系方式等)和学术贡献。其中特别贡献奖和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须提供在内蒙古连续工作三年的证明,国际科技合作奖须提供候选人的国籍证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可在信息系统进行下载。

6. 提名材料报送: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可在电子版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从系统中打印,装订成册(不要填加封面),并于2024年12月5日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马少薇 15048369940、王嘉鹏 15389806327

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404、403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zcfggz/202205/t20220525_2061404.html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gfxwj/202206/t20220601_2065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