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39号)规定,经科技成果完成团队申请,学院审批,第三方技术评估机构评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学校相关部门、发明人(团队)及技术受让方确认交易金额。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成果类型:技术秘密
名称:超细纳米粉体绿色可控制备技术和高性能抛光液制备工艺(稀土氧化物超细纳米粉体的绿色可控制备技术;稀土氟氧化物与氧化物-氟氧化物超细纳米粉体的绿色可控制备技术;用于类芬顿辅助抛光Al2O3复合磨料的制备技术;高性能抛光液制备工艺)
权利人:内蒙古师范大学
定价方式:挂牌交易
转化方式:转让
受让方公司:内蒙古广禾元纳米高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价格: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成果完成人收益分配比例
姓名 | 身份证号 | 收益分配百分比 |
张军 | 1525**********0037 | 70% |
荆鹏 | 1501**********0115 | 12% |
刘宝仓 | 2201**********261X | 8% |
许轩 | 4201**********6674 | 8% |
于俊超 | 1202**********5519 | 2% |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反映,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电话:0471-4393151
电子邮箱:nsdkjccgk@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