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三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年报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日-2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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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