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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呼和浩特市2026年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6-04-3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支持驻呼高校院所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吸引和培养科技人才,推动首府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现将《呼和浩特市2026年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研究方向、资金申请额度和其他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一般不超过3年。

2.每个研究方向每学院最多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学校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5

3.数理学科前沿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单个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3万元,其他领域单个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5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4.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6428日以后出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且申请人未主持在研呼和浩特市市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主持在研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5.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同年申请和参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能超过2项。

6.无科研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等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项目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所有申报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涉及环保的项目须提供环保证明,涉及生物安全需提供《生物安全承诺书》。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2026年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采取全程网上受理。申报人员登录蒙科聚呼和浩特创新驱动平台http://kjcx.nmgbigdata.com/#/)在线填报《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账号(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

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项目申报人应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尚无账号的人员请向科学技术处申请

截止时间为2026514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申报咨询

科学技术处   高艺宁    15184726869






科学技术处

202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