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专家入库国家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6〕62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 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学风学术正派,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等工作。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相关科技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为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三)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经验。
(四)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五)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中介服务5年以上及经省部级以上认定的技术经理人。
(六)在纳入国家科技经费审计备案范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从事过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财务审计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
(七)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民商等法律法规领域具有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征集入库采取专家自主申请方式,全流程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开展,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国家科技专家库常年开放受理个人申请,本次受理个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科技部人才中心定期对专家入库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具体入库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专家凭本人自愿,对照专家库入库标准,联系本人所在单位管理员申请入库。
(二)创建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国科管系统,协助创建本单位专家账号,并通知专家本人。初次登录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学技术处。
(三)信息填报。拟入库专家登录国科管系统补充个人信息,提交所在单位管理员审核。
(四)审核入库。经专家所在单位管理员审核、科技部人才中心统一审核后纳入专家库。
专家库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要求的老师积极申报。
(二)落实保密要求。专家在信息登记过程中应做好保密检查,严禁填写涉密或敏感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一)科技部
国科管系统技术服务:010-58882999(中继线)
(二)科学技术处
高艺宁:15184726869
附件:国家科技专家库操作说明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