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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精神

    [日期:2024-04-29]

1.目标要求: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间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学习教育对象: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党支部要重视,严格落实。

3.方式方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

抓好专题学习、抓好纪律党课、抓好警示教育、抓好宣传阐释、抓好教育培训、抓好检视整改。

4.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党支部

1)以学《条例》为主题开展“三会一课”,通过支部书记领学、专题辅导讲座、交流学习体会、观看专题片等方式,组织党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

2)党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条例》的收获体会、党员的行为规范等讲1次纪律党课。

3)结合实际开展1次警示教育主题觉日活动.

4)组织支部党员在 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上,对照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对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