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实验室、机房和实训室等场所。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学校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自查
自查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 5月26日
自查内容:
1.各学院需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3),制定安全自查方案,组织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
2.逐一检查每一个实验室是否建立独立的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4)。必须严格落实“一室一清单”的管理要求。各个实验室将填写的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提交至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处,负责人统一汇总,并做好动态调整。
3.重点核查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的相关风险信息是否准确,以及针对具体风险点的管控措施是否与台账记录一致,确保账物相符、管控到位。
4.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气瓶安全、加热及制冷设备规范使用,以及前期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排查实验室层级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清晰。
5.基础设施与应急:检查水电安全、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消防设施配备安置等情况。
(二)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2026年5月27日至 5月29日
检查组组成:由科学技术处、教务处、保卫处、基本建设处、研究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与各单位主要风险清单的反馈,学校将组织专人,采取“查阅风险清单+实地走访核实+现场检查反馈”的方式,对各学院实验室、机房、实训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项目表要求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深入实验室现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3)与《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4)排查安全隐患。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根据《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4)。汇总本单位各个实验室涉及的8大类风险点,并将填写好的汇总版《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4)电子版于2026年5月2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wcsyk@imn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风险清单+学院名称+2026。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3)开展全覆盖、起底式自查,严禁走过场。对本次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实验室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风险清单(附件4)是本次联合检查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必须摸清家底,确保不漏报、不瞒报。请各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清单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能反映本单位实验室实际运行状况。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处: 付雪峰,16647361329
教务处: 李晓红,1569471202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4.《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保卫处
基本建设处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