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网站 English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师大公告隐藏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9]

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积极申报。

自治区教育厅接收申请材料时间为2021425-525日,因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请务必于20210520日前将论证方案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54702695@qq.com


联系人:乌恩都日夫

联系电话:15024988477 (微信同号)



科技处、社科处

20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