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4〕49号)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前期培育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我校教师作为首席科学家或牵头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具有探索性、前瞻性、竞争性的科研项目。
资助额度预计每项5 - 8万元。
二、申报条件: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科学道德和诚实守信原则,学风端正,有足够时间保证;学术思想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2.能够组建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凝练的研究方向;《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中对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在40岁以下,本次申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4.能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提出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和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三、申报评审:
1.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评审结果。
3.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6日17:00
4.联系人:刘宸楠
邮件地址:newkjc@126.com
联系地址:盛乐校区行政楼112
联系电话:7383789
科技处、社科处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