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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科协关于征集2021年科普作品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各学院、各有关老师:

现将《内蒙古科协关于征集2021年科普作品资助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老师们仔细阅读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要求

(一)资助有关要求

我区范围内有作品版权的单位,已与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协议的单位。征集的作品应属于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范畴的原创类及首次翻译引进类科普作品,包括已出版需再版或准备出版的汉文(语)、蒙汉双文(语)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

(二)选题有关要求

1.生产生活类:围绕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以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倡导节约粮食、科学健康的等方面内容,包括卫生健康安全、生态保护教育、食品安全、公共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疫情防控以及科学防控等科普内容。

2.农业农村类:围绕与农村牧区生产生活及乡村振兴相贴近的相关方面的内容,包括农牧业实用技术、农牧业基本经济知识、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等,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牧民文明健康生活起到积极作用方面的科普传播内容。

3.科普创新类: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科幻等前沿科技为主要选题,重点展现应用新技术、新发明对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具有发展远景方面的科普传播类内容。

(三)下列类型不属于资助范围:

教学及教辅类图书、音像制品;各类工具书;学术类作品(论文、专著、译著)。

二、征集原则

(一)坚持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申报的科普创作选题应符合国家宣传出版方针及意识形态要求,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有助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科学观点系统、准确、完整;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独特,语言生动流畅、富有特色和感染力。选题内容健康向上,不得违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要求和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该项目重点扶持原创、创新、有时代特色的科普出版作品,对一线科技工作者、科普传播者、科技专家参与的科普创作选题,对青年学者积极创作选题给予重点关注。

三、申报要求

(一)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资助项目。已经连续两年获得资助和上年度作品未完成的单位及作者不再是本年度资助范围。有出版作品是系列性的除外。

(二)申报资助项目是需再版(有更新)或即将出版的汉语、蒙汉双语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即将申报出版的作品须是列入2021年出版社年度出版计划,原则上图书及翻译类图书已完成60%或以上的创作内容;新媒体科普作品选题须提供完整的创作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版。作品交付时间以资助时间一个年度计算。入选资助项目的图书封面要印制“内蒙古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作品专项资助”字样,同时授权内蒙古科学技术协会拥有相关数据和作品的使用权。

(三)所申报作品必须为申报者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盗用其他作品或网络文字及图片,翻译类选题须已取得汉译出版权,并提供原作者、翻译者简介以及引进出版物的相关许可证明,并提供未在国内出版的法律保证,所有申报作品后续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纠纷由申报单位或申报者负责。

(四)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附相关的图书样本和主编确认函。主编确认函需写明作品版权无争议、同意出版该作品,以及主编、副主编名单和主编简介等内容,并由主编签字或盖章(附件2),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申报书一式三份,样书和主编确认函一式三份,推荐单位须是申报单位所属的上级或科协组织,旗县级的申报作品由盟市科协推荐)报送至盛乐校区行政楼114。电子版发送至nsdkjclgk@163.com

申报时间截止到4月26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艺宁  赵敏      联系电话:7383783   7383782

 

 

科技处、社科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