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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10-13]

有关单位:

2021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额度、研究周期

   (一)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有一定学术价值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

   (二)后期资助项目资助额度根据《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 15 万元)

   (三)项目研究周期具体以立项合同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中报人、申报资料须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须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三)申报项目未得到其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资助。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期限

   (一)申报材料包括:

1.   《申请书》(附件2)2份,要求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书稿5份(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     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二)202110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赛罕校区行政楼402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四、其他要求

   (一)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项目成果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结项程序后,方可出版,如项目负责人擅自出版,视为违约。

    联系人:白通拉嘎

    联系电话:1384851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