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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10-18]

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分别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重大项目培育专项、基础教育研究专项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2095号)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重点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体制、机制和实现路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一带一路”建设与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研究、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中华民族精神研究、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研究等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形成一批能够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民族地区、有利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科研成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成果形式和前期积累,资助额度预计每项1-5万元。

(二)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前期培育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我校教师作为首席科学家或牵头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具有探索性、前瞻性、竞争性的科研项目。根据培育目标和前期积累,资助额度预计每项4-12万元。

(三)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基础教育研究水平和服务水平,特设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项目。该类项目选题范围参考往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资助额度预计每项0.5-1万元。

二、申报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条件,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

(三)能够组建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凝练的研究方向。能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提出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和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四)项目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其他经费来源渠道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者不能将已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作为项目进行申报。

三、提交材料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基础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

(二)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宜

申报截止日期:20211025

联系人:刘宸楠

邮件地址:newkjc@126.com

联系地址:盛乐校区行政楼112

联系电话:7383789

科技处、社科处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