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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科学研究奖评选和奖励的通知

    [日期:2021-10-2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我校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科学研究奖评选和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要求

(一)科学研究成果奖

参与本届评奖的成果须为2019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展览或播发的成果。

(二)科学研究贡献奖

科学研究名家奖的申报者须为从事科学研究工作20年以上的专家学者;科学研究青年才俊奖的申报者须为从事科学研究工作6年以上的学者,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通知》发布之日为准)。

(三)科学研究管理奖

授予在学校2019-2020年科研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先进集体须以学院或自治区级以上科研平台名义申报,先进个人须为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奖程序

本届评奖工作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评审专家组评审、学校评奖委员会审定、异议期和颁奖程序进行。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成果复印件(著作须提供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两套统一装订在《申请表》后。

2.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20190019@imnu.edu.cn(注明学院名称)。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11115日由学院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统一交到科技处 社科处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奖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十五届科学研究奖评选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设在科技处 社科处。


特别说明: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评选与申报高级别科学研究奖项对接,获奖成果或个人优先推荐申报相关高级别奖项。请申报自然科学类奖项的老师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此项内容将作为校内评奖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马少薇

联系电话:7383785    15048369940

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