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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招标通知

    [日期:2021-12-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内蒙古发展新篇章,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主题

根据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招标课题共设置110项主题(详见附件1),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鼓励申请人按题申报,若有重大理论创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研究题目。

二、招标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负责人应在35周岁(19861215日之后出生)以下,不受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限制。课题团队(含申请人)最多不超过8人,若课题立项,则参与人不允许调整(包括排名顺序)。

(三)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截止为20211215)。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

(五)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8个月内(不可申请延期结项)。其中,重点项目结项,需提交正文不低于2万字的综合报告和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同时需课题负责人独立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并在《内蒙古日报》或《实践》杂志上至少发表1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项,需提交正文不低于2万字的综合报告和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并在《内蒙古日报》或《实践》杂志上至少发表1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

项目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智库要报》上发表且被自治区领导批示,即可视为免予鉴定同时结项。政策咨询报告以研究成果为基础,以服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目的提供建议,可自选角度设计。

(六)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立项后不予变更。

三、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请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要求匿名,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四、其他事宜

1.此专项经评审立项后列入2022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经费由2022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专项经费拨付。

2.请于202112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赛罕校区行政楼402室王惠萍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ciecwhp@im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惠萍

联系电话:15540965388

科技处 社科处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