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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通知,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方式

1.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各类研究成果,由我校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由教育厅统一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三、基本条件

我校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四、提名程序及要求

1.提名号获取: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与科技处马少薇联系,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

2.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

通用项目可于20224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510日。

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4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3.公示

提名项目均需在主要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通用项目应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拟于20225月初进行集中公示,请于202255日前填写公示模板(详见《提名工作手册》第86页)并发送至20190019@imnu.edu.cn,命名为“教育部奖公示-奖种-项目名称”。

参与我校牵头项目的其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请在完成公示后将公示情况于2022513发送至20190019@imnu.edu.cn,命名为“教育部奖参与项目公示-奖种-项目名称”。

4.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版提名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请于2022520日将提名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选填)。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


联系人:马少薇    15048369940

地址:赛罕校区行政楼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