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22年7月13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工作部署,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我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展了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并于近日下发了《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报告》(附件1)。
请相关学院结合现场检查报告及前期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于8月31日提交整改报告(附件2)。科技处于9月1-10日之间择期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报告
附件2: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报告
联系人:乌恩都日夫 15024988477(微信同号)
科技处 社科处
2022年8月3日